北京市教委等四部门至今出台的《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没有涉及非京籍学生最为关注的高中教育和高考权利的问题,仅出台了“中高职考试过渡方案”。在就学和升学方面,优待“北京人”和排斥“外地人”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当北京人有这么个好处,“外地人”也许要问一句,为什么是北京人的就该是你,而不是我?最直截了当,听起来也似乎有说服力的回答是,“爹妈生的”。换句话说,“北京人”是一种幸运身份,有这个运气,该感谢的是他们的爹妈。
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人就有了幸运身份的概念,希腊哲学家赫尔米普斯(Hermippus,公元前三世纪)在《传记》中记载,希腊哲学家泰勒斯(Thales,約公元前624 – 547年)说过,他有三件事要感谢幸运女神——他生为一个人,而不是一头畜生,生为一个男人而不是女人,生为希腊人而不是野蛮人。北京人还可以加上一条,生为北京人而不是外地人。
那些只能为希腊人城邦劳动而不能享受公民权利的是些具有奴隶身份的人。拥有奴隶的希腊人可不是今天人们想象中的那样奴隶主,自己不干活,只是拿着皮鞭驱赶牲口般的奴工。希腊的自由公民和奴隶是一起干活的。希腊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色诺芬(Xenophon)写道:“那些有能力买奴隶的人是为了拥有工作的伴侣。”摩西·芬利(Moses Finley)是一位对希腊学有开拓性贡献的历史学家,他的研究将神话、史诗、考古、和社会学分析交织呈现为一个鲜活的古希腊。他指出,除了家奴和采矿的苦力,希腊并没有只规定给奴隶干的活,而奴隶完全不被允许的工作也只有法律、政治和军事(海军不包括在内)。公元前五世纪末一份关于雅典卫城伊瑞克提翁神庙(Erechtheum)的建筑记录显示,86名建筑工人中24名是公民,42名是公民和奴隶之间的外邦人(metics),20名是奴隶,他们全都是熟练工匠,每日的工资也是一样的。
2500多年后的现今世界里,还有许多地方的人们虽然肩并肩一起干活,但却并不拥有同样的身份,结果是,一些人拥有的权利,另一些人却不能拥有。在古希腊,人因为两种“不幸”而沦为奴隶,一是生下来就是奴隶;二是城邦不幸战败后从自由人变成奴隶。不幸的身份是作为幸运身份的反面而存在的,谁都希望幸运,谁都讨厌不幸,但谁都不能违拗命运。不管一人幸运或不幸运,他都不是自己真正的主人。
在希腊社会里,奴隶的身份有时候可以改变,不过拨动改变之弦的仍然是命运的指头,那就是主人的意愿。哪个奴隶可以获得解放,要看主人是不是相信他一贯忠诚尽力。主人与哪个奴隶女子有了孩子,他们也有可能被幸运地解放。奴隶身份的改变叫“解放”(manumission),解放了的奴隶仍不能成为城邦的公民,他们叫“居住的外国人”(metic),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外来居民”。他们不再是奴隶,但虽然有了一些权利,却仍比公民的权利要少。他们始终只能是城邦里低人一等的居民。
以今天的眼光看来,这种身份改变根本就算不得是真正的解放,而希腊的所谓城邦民主简直就是柏拉图所说的“高贵的谎言”。然而,我们对历史的高标准却并不总是能保证我们自己做的比古人更好。在我们的城市里,照样存在着虽然在一起工作,但身份有高下差别的人群,照样是一些人不能拥于另一些人拥有的权利。这种差别甚至限制了他们下一代人接受教育,并借此改变低等身份的机会。他们生活的那个城市因他们的劳动而繁荣,但却拒绝让他们分享它的光荣与资源。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他们天生就没有好运气。
“运气”确实能影响一个人的人生。在裙带关系和“拼爹”起作用的社会里,没有人怀疑拥有幸运的身份是一件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现代社会比古代社会进步,不在于它是否能够完全消除幸运身份对人生的影响,而在于它是否能够用公正意识和正义观念建立起一种抵消和限制幸运身份自然优势的制度。有了这样的制度,即使在限制不成功的时候,人们仍然可以坚持,不加限制是不公正的,让一些人凭幸运得到比另一些人更多的公民权利,也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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