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以为,爱国主义是在出现了现代民族国家之后才有的,换言之,“爱国”是现代民族国家的特定产物。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爱国”是一种人的情绪,与其他其他情绪——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爱国自古就有。只是随着“国”的性质以及个人与国的关系的改变,爱国这种情绪的内容和政治含义才发生了改变。
“爱国”(patriotism)是个人对其视为“祖国”的一种依恋情绪。在罗马时期,patria(祖国)就在“忠诚”的观念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拉丁文的patria虽然可以翻译为“祖国”,但它指的并不只是一个“地方”,而且更是与家族联盟、责任与权利有关的“美德”。在这些责任的美德之外,还有一种远为模糊不明的情感,那就是“爱”。雄辩家西塞罗以谈论爱国而著称,他认为,对patria的爱应该超过对家庭和子女的爱,因为patria就像一位慈父(同一词源),“本身就包容了我们所有人的爱”。对祖国的爱还有崇敬这一层意思,对祖先的崇敬和对祖辈信奉的神的崇敬。爱国曾经对支撑罗马帝国起过重要的作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patria这个说法也就很少再被使用,它的神圣光环也黯然褪色,剩下的意思不过是指一个人的出生地罢了,如法语中的pays,或德语中的Heimat。16、17世纪,拉丁语patria一词原来的崇敬和爱都被转移到了一个具体的人身上,一个拥有一国至上权力的人,那就是国王。一直到18世纪启蒙时代,这个观念上才发生根本的改变。
爱祖国等于爱国王,这和我们熟悉的爱国即忠君是差不多的。在欧洲,只有在少数没有国王的地区,如意大利的小共和国里,原先罗马爱国的含义才被保留下来。基督教也有它的patria和慈父,patria从人世间转移到了天国王朝和圣城耶路撒冷,慈父则是上帝。人有群体归属的需要,也有对慈父的心理依赖,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天国,这种依赖和需要本来与善和德并无关联,但却能从善和德获得必要性和正当性。
到了启蒙时代,法语的patrie(祖国)与nation(国家)有了区别,在启蒙思想家那里,它们包含两种非常不同的君主与臣民的关系,虽然都要求“爱”,但却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爱。在nation的关系里,臣民爱君主,是不允许不爱,不爱是大逆不道,说是爱“国”,但那个“国”其实只是君主的投影。因此,爱国就是爱君。君王如父,臣民如子,父慈子爱,父命自从,这不仅仅是方便的类比,而且还与古代罗马的家庭法有关,罗马的父亲有权决定子女的生死,与君王对臣民有生杀予夺大权是一样的。
在patrie(祖国)语境中的“爱国”就完全不同了,启蒙时期著名学者德若古(Louis de Jaucourt)在1765年为《百科全书》所写的patrie词条里强调“专制缳轭下不可能有祖国”,“祖国”只有在公民将国家利益放置于个人利益的民主国家里才有可能。一旦国王本人被视为对国人自由的威胁,他便不能等同为国家,这时候,“祖国”也就意味着反对君王。法国词典学家布雷(André-Quentin Buée)于1792年写道,“法国人对国王的热爱变成了一种对国家的背叛”。国王与国家越来越对立起来,“爱国”成为反君主政治的试金石。
但是,推翻国王的革命并不一定给国人带来自由,而当革命暴政成为国民自由的威胁时,“祖国”也同样意味着反对革命暴政。将祖国与自由,而不是国家的某种权威或政治制度联系起来,是启蒙时期的一个新观念,至于这个观念是否成为一个具有主导性的观念,那是另一个问题。这种自由被视为人民福祉最重要的部分。德若古指出,“哲学家们知道,patrie这个字来自拉丁的pater,指的是父亲与子女(不只是“父”),因此它表示的是我们对家庭、社会和一个自由国家的深情,它们的法保障我们的自由和福祉”。个人爱国,这个爱不是臣民亏欠君王什么忠诚,而是因为他的自由和福祉受到保护,这才由衷感戴和热爱。
这样理解的patrie,它不就是nation,而更是一个共同体和法治群体。个人有爱它的责任,是因为他是其中的一分子。他是一个公民,不是臣民。德若古写道,“专制之下是没有patrie的。我们对patrie的爱引向道德之善,而道德之善则也引向对patrie的爱”。他还特别指出,爱国不是一种任何人都有的“虚幻义务”,而是一种公民才必须珍视的“实在道义”。
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个人对patrie的爱之所以是一种“政治美德”,是因为他愿意遵守共同体的法,并因为遵守法治而作自我约束。但是,这种爱只是一种情感,它并不要求有爱意的人对别人变得慷慨,变得更有勇气或更坚强。而且,爱国并不一定是知识的结果。一个人爱国并不需要对国家制度、政权运作真正有什么知识的理解,可以纯粹是情绪使然。但是,既然爱国是爱法治共同体,那就需要能对善法和恶法有分辨的能力。人们爱国,不应该是盲目的,更不应该是“不管是对是错,都是我的国家”,因为事实上没有人会爱暴君,也没有人会愿意为暴政而死。
0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