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信仰的政治人物令人害怕
徐 贲
1月7日星期日的共和党7名候选人辩论会上,尽管候选人们相互攻击,但对民主党总统奥巴马却有同一个指责,那就是,奥巴马政府推行“反宗教的极端主义”政策,为了改变这些政策,必须让奥巴马在2012年的大选中下台。
被指责为反宗教的极端主义政策包括人工节制生育、同性恋婚姻、同性恋家庭领养儿童等等。这与一些保守派民众指责奥巴马反基督遥相呼应。前不久,一个叫做“保卫基督徒”的网站公布2011美国十大反基督徒行为,主要主要也是与同性恋权利、堕胎以及信仰自由有关。
尽管美国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但宗教因素在大选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在这次总统竞选中,目前领先的罗姆尼是一位摩门教徒。摩门教的正式名称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于上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西部。尽管自称基督教的一支,但事实上摩门教始终被正统的基督教派排斥,承受着无形的压力和歧视,甚至被称为“邪教”。而为减缓负面影响,罗姆尼也曾多次就其宗教信仰做出澄清。事实上早在160多年前,摩门教的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就曾参选总统,不过他最终作为“异教徒”死在暴徒的手下。
基督教价值中,最根本的是由上帝创造的个体生命的价值,这个价值与婚姻、家庭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在美国,政府在婚姻、家庭制度上的立法是“实在法”,虽然有权威,但并不是最高的权威。实在法必须符合更高法才具有合法性和正义性。在许多基督教徒心目中,允许同性恋婚姻,让同性恋家庭收养儿童等政府法律违背了来自神的更高法,并不具有真正的合法性和正义性。
加州法律授权公立学校自2012年新年后强行教导学生关于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及变性人的知识。很多持反对态度的家长们将自己的孩子从学校里带出来,期待着政府废除这一政令。罗姆尼的摩门背景影响许多基督徒选民对他的看法,主要是因为他们不认同摩门的一夫多妻制传统。罗姆尼的参选无疑将是对美国政治和信仰的又一次考验,他的总统竞选之路,是否会证明美国政、教分离原则的实行,或者只能受制“盎格鲁-萨克逊”清教规则,现在确实还很难说。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没有一位候选人会明目张胆地宣称自己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美国的宪法并不规定无神论者不能当选为总统,在总统宣誓中甚至还有为无神论者安排的不同宣誓词,不过,选民对于无神论者有一种不信任的心理,这不是法律规定所能消除的。
在美国,一个人公然说自己没有宗教信仰,这与说自己没有任何其他信仰是差不多的。美国人往往把没有信仰看成是一种病态的心智迷障,让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握有权力,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他不受任何良心约束,也不承认任何道德法则,因此可能凭借手中的大权而为所欲为。
相反,一个有信仰,尤其是宗教信仰的人,则会抱有仁爱之心和人性关怀,变得比较高尚,也更在乎和关心与普遍终极价值有关的问题。信仰会使人感觉到,自己是与广大的他人和人类联系在一起的个体,应该为他人着想。这是任何一个掌握权力、担任公职者应有的心态。
在美国,谁公然说自己没有信仰,别人就会觉得他很奇怪、很可怕、很不可靠,觉得他人品低下,没有道德意识,没有精神追求。他给民众的自然印象是刚愎自用、天不怕地不怕,不懂得敬畏与谦卑,因此是一个无法无天、专断独行的家伙。他可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逞强施虐,无所不为。一般人都会疏远这样的人,不信任他,也不愿意跟他打交道。
人不信神,看起来是极端“自由”了,但那是一种可怕的,没有约束的自由,如托克维尔所说,“专制制度可以不要宗教信仰而进行统治,而自由的国家却不能如此。宗教,在(美国人)所赞扬的共和制度下,比在他们所攻击的君主制度下更为需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其他任何制度下尤为需要”。美国大选中不可能排除宗教因素,这恐怕是一个主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