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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约奥运会男子游泳400米决赛之前,澳大利亚选手霍顿拒绝和孙杨打招呼,并表示这是因为孙杨是个曾经尿检呈阳性的运动员,他不想和尿检呈阳性的运动员说话。许多中国网友视之为抹黑和挑衅,因此非常愤怒。大量爱国青年再度翻墙出征,对霍顿的社交账号进行狂轰滥炸,并要求他为此道歉。随后,孙杨获得200米自由泳冠军后,有网友在微博上发文说,“让 (霍顿)知道我们有的是男人的阳性,而他是阴险造谣者的阴性”“好样的,让霍顿再牛啊!”

就双方表现的强烈情绪而言,霍顿对孙杨的藐视是抹黑和挑衅吗? 爱国青年有理由对霍顿进行“回击”吗?(姑且不论回击的方式和语言)。这样的情绪互动又与怎样的社会规范有关呢?不妨从体育竞赛的光荣与荣誉来做一些思考。

在体育竞赛中,光荣与荣誉是不同的。挪威社会和政治学家乔恩·埃尔斯特(Jon Elster)在《心灵的炼金术:理性与情感》一书里对光荣和荣誉作了区别。光荣关乎优秀,有的行为、成就、本领、能力被视为是“优秀的”。优秀是比较出来的,游泳、举重体操的竞争就是比试谁优秀、更优秀和最优秀(“出成绩”)。谁取得了成功,谁就优秀,比试的目的就是取得成功。不管如何,只有有“好成绩”,就算是成功和优秀。

荣誉与光荣不同,荣誉不一定要取得成功,也不一定表现为“出成绩”。用埃尔斯特的话来说,荣誉不是“零和现象”(zero-sum phenomenon),比赛得胜的一方固然可以挣得荣誉,失败的一方也可以不失荣誉(虽败犹荣)。荣誉不能损失或失去的不是“成绩”,而是“勇气”(不气馁,不投降,不临阵脱逃)和“品格”(不作弊或不欺骗、不运用非正当手段)。

在对抗性竞争中,荣誉不是某一方的事情,而是对对方的荣誉也有影响,因此每一方都有理由关注对方的荣誉状况。从古到今,这种关注是自利的(对自己有无益处),不是纯粹或抽象道德的(挑刺、找毛病)。无中生有地抹黑对方对自己并没有好处。法国历史学家比拉斯瓦(François Billacois曾经引述一位1572年的意大利人的话说,“我们越是把自己的对手看成是有荣誉的人,我们自己的名声和荣誉也就越高。然而,如果我们蔑视他,极力要使他显得卑鄙和没有荣誉,那么,我们自己的羞耻也会相应增加,因为这形成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挑了这么一个可怜兮兮的人来争夺荣誉。”(François Billacois, Le duel dans la société française des XVI-XVIIe siècles, 1986, p. 359))

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中也包含着荣誉要求争夺荣誉者具备荣誉资格。在你死我活的搏斗中,对抗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投降(或临阵脱逃),这表明投降者更在乎性命,是个懦夫,并在此意义上成了另一方的奴隶,另一方则是主人。通过冒生命之险,主人表明,与性命相比,他更在乎对方承认其卓越。然而,主人从奴隶那里得来的承认是没有价值的,从没有荣誉的奴隶那里又怎能得到真正的荣誉呢?懦夫没有荣誉,这使得懦夫给勇者的尊敬也贬值了。

在今天的体育比赛中,运动选手不能挑选自己的对手,谁成为他的竞争对手不是他自己说了算的。但是,这不等于说他就此不能对对手的荣誉有自己的看法。当然,把这种看法(尤其轻蔑和鄙视)公开表现出来,那就不一定在任何场合都是恰当的了。在今天的体验比赛中,参赛者竞争的毕竟主要还是光荣(现场比赛的成绩),而不是荣誉(好的名声、清白的历史)。

尽管如此,一个有自尊的运动员还是会特别看重光荣和荣誉的一个重要不同,那就是,追求光荣往往是选择性的,但捍卫自己的荣誉却总是强制性的——“对于那些没有参与竞争的人来说,不一定就背上了低人一等的耻辱”,而参加竞争,甚至在竞争中取胜者却未必就一定是有荣誉的。

以光荣和荣誉的区别来看,霍顿对孙杨表现出来的是关于他荣誉而不是优秀的情绪,这种情绪是基于霍顿对运动员“荣誉”的看法。事实上,法国仰泳选手拉库特也表示,讨厌看到作弊的孙杨,“他的尿是紫色的”,他说,“我梦想有朝一日,游泳比赛不受作弊者污染”。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别国运动员身上。两度因服用禁药遭禁赛的俄罗斯女子选手叶菲诺瓦(Yulia Efimova)也成为对手耻笑的对象,连美国“菲鱼”菲尔普斯也加入耻笑者的行列。

24岁的世锦赛冠军叶菲诺瓦,原本是奥委会宣告禁赛的300多名俄国选手之一,申诉后在奥运开幕前一天才获得参选许可,但她在奥运每场比赛出场时,都引来全场嘘声。叶菲诺瓦在女子100公尺蝶式准决赛中夺得分组第一后,竖起食指以第一名自豪,当时透过电视观赛的19岁美国选手莉莉金(Lily King)则隔空摇起食指,嘲讽叶菲诺瓦曾吃禁药。决赛时,莉莉金以半秒之差击败叶菲诺瓦,夺得金牌。她在水中竖起食指,当场打脸叶菲诺瓦。她在赛后接受电视访问时说:“你竖起食指自称第一,但你曾被逮到服禁药,我实在无法欣赏这种事。”她为自己感到骄傲:“我代表美国队清清白白参加比赛。这就是我要做的事。” 莉莉金表达的也是她对荣誉的看法。

对荣誉的看法和追求受到社会规范的影响,因此并不只是两个运动员之间的事情,而且还关乎观众。像奥运会这种国际比赛的观众很难一概而论,不能说那些观众的社会规范是对的,而另外一些观众的则是不对的。中国观众与澳大利亚、美国的观众可能因为不同的社会规范而对荣誉有不同的认识或看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也不是没有共识可能的。

许多人认为,眼下的中国是一个以成功论优秀的“结果型社会”(成王败寇、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其实也未必全然如此。试想,倘若曾经服用禁药的是霍顿,而拒绝与他打招呼的是洁身自好的孙杨,倘若霍顿的粉丝们因此百般攻击孙杨,那么中国爱国青年会有怎么的感受和情绪呢?他们会认为孙杨没有理由瞧不起霍顿吗?还是会觉得霍顿的粉丝们有理由攻击孙杨呢?

这叫做“换位思考”,也就是将心比心。人们在做规范性判断和评价的时候,经常会本能地受到“亲疏有别偏见”的影响,所谓“胳膊肘朝里拐”,这并不奇怪。但这是意气用事和非理性的偏见。伏尔泰说,“傻子用偏见来论理”。有偏见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如何纠正偏见,尤其是自己的偏见。一般人只要运用理智,做换位思考,就能纠正自己偏见。

有一个讽刺霍顿的双幅漫画,第一幅是霍顿踩到了一坨屎,他说,“咦,我好像踩到屎了”,霍顿脚下踩着一个小人(想来是孙杨)。第二幅是一个年轻姑娘脚踩在霍顿头上,她说,“好大一坨屎”。漫画的意思很清楚:霍顿自取其辱,丢脸(不荣誉)的是霍顿而不是孙杨。屎与肮脏的联想是人类普遍的。埃尔斯特指出,“每一个穆斯林生来就有道德荣誉感(ghrairat),尽管他可能因为别人的行动受到玷污,就如同人们踩在粪便上弄脏了鞋子一样,它只有当拥有者未能加以有效保护时才会如此。”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运动员远离禁药,应该是有效保护自己荣誉的一种方式。(原刊《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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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

徐贲

290篇文章 3年前更新

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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